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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荣成市积极开展《山东省渔

山东省荣成市积极开展《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宣传

近日,山东省荣成市海洋与渔业局抓住该省海洋与渔业厅将12月定为《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宣传月的有利时机,组织宣传车深入到全市重点渔港码头、渔业村及渔业生产单位开展《条例》宣传,并印发《条例》全本3000份,悬挂张贴各种横幅、宣传标语500余份,为2007年《条例》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已经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针对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中矛盾最集中,渔民最关心的问题,创立了一系列新的法规制度,从渔业港口的规划、建设、经营,渔业船舶的设计、修造、检验、登记、签证、报废管理,渔业安全生产各方主体的责任,从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渔业应急救援等方面设定了法律规范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加快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构建平安渔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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